关于采购燃料煤的公告
我公司由于生产需要采购大量燃料煤,有意者可与我公司联系。
具体质量要求如下:
一、质量要求:
(1)灰分<28%,灰分在28-29%(含28%),扣减1%吨数;灰分在29-30%(含29%),扣减3%吨数;灰分在30-32%(含30%),扣减10%吨数;灰分≥32%直接没收。
(2)全水分≤8%;全水分在8-10%(含10%)时,每超出0.1%扣减0.1%吨数;全水分在10%-12%(含12%)时,每超出0.1%扣减0.2%吨数(以8%为基准进行扣罚);全水分>12%或外观检测有明水为不合格,直接退货。
(3)挥发分≥3.5%;挥发分在3-3.5%(含3%)时,每低0.1%,扣罚2元/吨;挥发分在2.8-3%(含2.8%)时,每低0.1%,扣罚3元/吨(以3.5%为基准进行扣罚);挥发分<2.8%直接退货。
(4)含硫≤1.2%;每超0.1%的硫,扣罚10元/吨。
(5)粒度:0~3mm≤50%;>10≤5% ;粒度>10的>5%或粒度0~3mm>50%视为不合格。
(6)发热量指标:基低位发热量≥5000大卡/千克(此项作为抽检项目)。
(7)其他事项,各指标按每批次进行结算。
二、数量:实际订货数量以合同为准。
三、数量验收:以到需方公司磅计量为准。
四、质量检验:以需方公司按国标标准取样化验结果为结算依据。
五、交货方式:供方将燃料煤运到三明市三元区黄砂工业园福建三农化学农药有限责任公司煤堆场 。
六、付款方式:建议月结。报价需含17%增值税及运费。
联系电话: 0598-8238020 许先生 罗小姐
传 真: 0598-8238449
地址:三明市梅列区乾龙新村17幢9F(梅列工商联大厦9楼)
福建三农化学农药有限责任公司
2013年12月5日